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簡介
職 稱 姓 名 主要學經歷
召集人 高繼祖 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化學博士,鼎茂光電()公司董事長
委員 朱博瑋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 EMBA碩士,禾泰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
委員 黃德福 美國西北大學政治學博士,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兼任教授

一、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於民國109年6月15日設立「審計委員會」,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第三條,訂定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以資遵循。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 名獨立董事組成,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 次(改選前召開3次,改選後召開4次),3位委員出席情形如下(包含第一屆委員任期:109 年6 月15 日至112 年6 月14 日 及 第二屆委員任期:112 年6 月16 日至115 年6 月15 日,: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註) 備註
召集人 高繼祖 7 0 100 第二屆續任
委員 洪敏雄 3 0 100 第一屆任期到期解任
委員 黃德福 7 0 100 第二屆續任
委員 朱博瑋 3 1 75 第二屆新任

二、審計委員會職權

審計委員會審議事項主要包括:

  1.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三、112年度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之討論事項與決議結果
審委會屆次
與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第1屆 第17次
112.01.17
【第一案】
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討論案。
【第二案】
修訂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1屆 第18次
112.02.23
【第一案】
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討論案
【第二案】
本公司民國111年「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案
【第三案】
對關係人「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捐贈事宜案
【第四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1屆 第19次
112.05.04
【第一案】
民國112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專業勞務酬金討論暨獨立性評估案
【第二案】
擬制定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討論案
【第三案】
本公司民國112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討論案
【第四案】
本公司擬為子公司背書保證討論案
【第五案】
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討論案
【第六案】
擬具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討論案
【第七案】
本公司擬投資日本子公司討論案
【第八案】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次
112.06.30
【第一案】
本公司擬辦理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暨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2次
112.07.18

【第一案】
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3次
112.08.10

【第一案】
本公司民國112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4次
112.10.31
【第一案】
本公司民國112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討論案。
【第二案】
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討論案。
【第三案】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稽核計劃討論案。
【第四案】
訂定本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四、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會議時間 出席人員 主要議題 建議及結果

112.10.31第二屆第4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高繼祖
獨立董事黃德福
獨立董事朱博瑋
會計師黃海寧
會計師游萬淵
1.報告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核閱結果
2.112年財務報表重點查核事項溝通
3.最新法令更新
4.交換意見

獨立董事無意見